法律分析:
如果不是同一案件,可能会另案处理。
法律依据:
《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》 第一百二十一条 拘留犯罪嫌疑人,应当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,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,制作拘留证。执行拘留时,必须出示拘留证,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、捺指印,拒绝签名、捺指印的,侦查人员应当注明。紧急情况下,对于符合本规定第一百二十条所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将犯罪嫌疑人带至机关后立即审查,办理法律手续。
Copyright © 2019- yaqutao.com 版权所有
违法及侵权请联系:TEL:199 18 7713 E-MAIL:2724546146@qq.com
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